人民網蘭州4月14日電(高增硌、王文嘉) 4月14日下午,蘭州市民吳天英向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提供其近一年來水質檢測的真實數據,併進行民事賠償和公開道歉。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已經收下吳天英的起訴材料,但暫未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原告提起的民事訴訟狀稱,“被告在飲用水被污染後,並沒有及時通知原告,也未向原告道歉,承擔應承擔的責任,還給原告增加了不必要的生活用水開支,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商品交易過程中作為商品提供者未能主動履行他們的法律責任,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生命健康權。” 吳天英說。
  鑒於此,原告方要求被告提供近一年來水質檢測的權威數據,以書面方式明確告知原告什麼時候生活用水可正常飲用,賠償原告因此增加的不必要生活用水開支。同時,原告要求被告為原告和其家人在原告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承擔全部的體檢費用,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1元,在全國性的媒體上向原告及其家人賠禮道歉。
  4月14日下午,吳天英來到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向該公司遞交了《關於要求限期提供飲用水數據及承擔賠償的律師函》,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也簽字確認收到律師函,稱將把投訴人的訴求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
  吳天英還向甘肅省環保廳投遞了行政投訴狀,要求依法調查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向他提供被污染的生活用水問題,並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對處理結果和調查情況,以書面方式告知投訴人,同時也以書面方式告知投訴人生活用水是否可以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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